·闪电新闻9月7日讯 日前,惠民县纪委监委对惠民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海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海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田海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民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田海艇开除党籍处分;由惠民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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