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梁邹清风
2019-12-03 09:58:12
12月2日,邹平市纪委市监委公众号“梁邹清风”发布《关于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邹平市纪委市监委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打掉“保护伞”,切断“利益链”,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市人民检察院原正科级检察员、侦查监督科原科长李道峰充当“保护伞”问题。李道峰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多次接受涉黑恶人员贿赂、宴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活动,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同时,李道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李道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朱春来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017年7月,朱春来担任原邹平县公安局高新街道派出所所长期间,在办理相关案件中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涉黑恶人员未及时受到法律处理,继续实施涉嫌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9月,朱春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件涉及其他违纪违法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以上问题败坏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特别是身处关键岗位、手握要害权力的党员干部,更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廉洁自律红线底线,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有效管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风险点,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本行业、本领域范围内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深挖整治力度,在行业治理上取得新突破,确保“打伞破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专项斗争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涉黑恶人员及其所经营企业审核把关不严、查处打击黑恶势力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问题不及时或搞降格处理,该发现问题线索未发现、发现线索不移交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邹平市纪委市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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