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2月18日讯 正月初一至初八,博兴公安交警反复分析研判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梳理酒驾多发时段、多发路段、多发原因,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严治、严处”高压态势,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1起,其中酒驾48起,醉驾3起。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路面整体管控效能,全力为广大群众营造春节期间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月12日,博兴公安交警大队兴福中队当场查获一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d9***9的小型汽车行至兴福镇冯家村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54mg/100ml,后经办案民警查询,此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2日,博兴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2日17时左右,驾驶人郭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博兴县湖滨镇柳舒村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2日下午,博兴公安交警大队二中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2日15时39分,驾驶人韩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陈户镇董府路检查点时,被二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1日,博兴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1日15时57分左右,驾驶人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新城二路南头小清河北岸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43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2月11日20时,博兴公安交警大队兴福交警中队当场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蔺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l6** x的小型汽车行至兴福镇西外环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博兴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月17日22时08分,驾驶人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博闫路顾家村北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68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