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3月4日讯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聚餐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又有“抬头”趋势,为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3日晚-4日凌晨,博兴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大队对辖区道路认真分析研判、科学部署警力,结合酒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针对夜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针对性地设置临时检查点,采取固定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严格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严查严管严惩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同时,对过往驾乘人员大力宣传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此次行动,共查处酒醉驾20起,其中酒驾19起,醉驾1起。博兴公安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为群众春季出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博兴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严禁酒后驾驶,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曝光台
3月3日21时30分左右,韩某某参加聚餐后驾驶车牌号为鲁c48***的小型汽车路过交警三中队临时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3日23时38分左右,郭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e0***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博城六路与乐安大街交叉路口处时,被交警五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3日晚,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b8***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曹纯路5公里处时,被交警兴福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3日晚,孙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t0***的小型汽车行驶博城五路交警城区中队临时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后经执勤民警查询,发现该驾驶员于2018年6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二中队查处过,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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