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3月12日讯 近日,邹平市公安局明集派出所的院内就来了这样一位“不速之客”。辖区群众朱先生抱着一个大纸盒,称自己清晨在河边散步的时候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觉得这只“大鸟”和老鹰很像,应该是保护动物,就用纸盒将“大鸟”收起,来到派出所进行求助。
值班民警李臣飞立即对纸盒中的“大鸟”进行检查,发现这只“大鸟”体长约45厘米,身体呈黑灰色,“大鸟”的翅膀因受伤无法飞行,精神萎靡。民警将“大鸟”的受伤部位进行消毒处理,同时拿来食物和水进行喂食。随即,民警与邹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同事进行联系。确定这只受伤的“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属于中、小型猛禽之一,以昆虫、中小型鸟类及啮齿类动物为食。
目前,该“大鸟”已移交给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保站,并对其进行专业救治,待其伤势好转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
群众一旦在野外发现受伤或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处置,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对销售、捕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