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4月28日讯 为落实滨州市政府“12161”民生实事部署安排,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规范化管理市城区共享单(电)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滨州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公告》,在主城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彻底解决主城区存在的个别运营企业管理手段粗放、无序投放、乱停乱放等问题。
4月28日,由滨州市城管局牵头,联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市城区共享电动车乱停放集中清理整治统一行动。本次行动以学校、商超、医院等区域为重点,范围覆盖市城区共享电动车停放投诉较集中、容易淤积的点位。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路边无序停放及占压绿化带的共享电动车进行现场取证,实行暂扣。当日共清理乱摆乱放共享电动车467辆,有效改善了城区重点区域共享电动车无序停放现象。
根据《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小微型客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落实维护城镇容貌环境秩序责任,并遵守下列具体规定:(一)合理设置停放点,使用电子围栏等新技术,规范用户停车行为;(二)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车辆性能、停放秩序等方面的社会投诉举报;(三)配置必要的管理维护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停放秩序管理和损坏、废弃车辆回收,及时清理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车辆。
下一步,滨州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持续深入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视企业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秩序管理成果与各企业车辆投放总量挂钩,同时,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和准入、退出备案机制,落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对考评排名末位企业及时清退。在此,也呼吁广大骑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规范有序停放,为滨州市交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秩序提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