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29 09:28:07
滨州7月29日讯 近日,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接群众举报,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非常危险。民警接到举报后确定位置迅速出警,在工业路查获该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人。
当晚11时,朱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3****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工业路豪门庄园小区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经抽血检验、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驾驶员朱某交代,当天晚上跟几个朋友喝完酒以后,已是晚上10点多,而且喝酒的地方离家也不远,自以为不会被查。正是存在这种侥幸心理,才知法犯法,铤而走险,被民警当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将面临1-6个月拘役,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酒驾危害千遍说,总有心存侥幸者。希望社会公众积极监督,警民合力阻酒驾,让道路少一分危险,多一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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