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8月8日讯 近日,阳信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七名违法人员。
7月18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7月8日至10日期间,李某等六人通过朋友刘某介绍,为获取小额“好处费”赚取零花钱,均将本人手机卡出租供他人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并帮助搭建沟通渠道(一部手机通过qq语音联系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打电话给被骗人员,两部手机全程开启扩音模式,实现诈骗分子与被骗人员沟通)。经查,七人均为未成年人,出租手机卡过程中均有不同获利,非法获利已全部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刘某等七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单处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