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9月9日讯 日前,经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洪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洪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担任县区法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滥发奖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设立“小金库”;身为县区法院院长,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在案件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徇私枉法。
李洪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洪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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