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10月13日,无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无棣县城区十五条道路确定为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深化无棣县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自2023年10月13日起,城区十五条道路确定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管路段
1、棣新一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九路)路段;
2、棣新二路(海丰五路至北环路)路段;
3、棣新三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九路)路段;
4、棣新四路全路段,限时停车第一实验小学东门路段;
5、棣新五路(海丰五路至北环路)路段;
6、棣新六路全路段;
7、棣新七路,限时停车第三实验学校、第四实验学校、实验幼儿园路段;
8、海丰九路,限时停车第一实验小学南门路段;
9、海丰十路全路段;
10、海丰十一路,限时停车第二实验小学南门路段;
11、海丰十三路全路段;
12、海丰十五路全路段;
13、海丰十八路全路段;
14、海丰十九路全路段;
15、镜湖东路全路段。
严管时段
严管路段严管时间为全天24小时;限时停车路段内每天07:00-08:30,11:40-12:20,13:30--14:30,16:30-18:00之间可暂时停放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靠右单排、顺向停放,其它时间禁止停车,违者抓拍。
严管措施
严管路段内(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车道及人行道)除停泊车位外,禁止机动车辆停放,禁止在停车泊位内逆向停放。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告知的同时依法予以取证、处罚、拖移。限时停车路段为学校周边路段,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家长可暂时停放。对于严管路段范围,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公示。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