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市场监管
2023-12-04 17:08:12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要求,电动汽车充电桩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扎实有序做好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工作,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制检定范围
我市范围内对于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家庭或单位内部等使用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二、强制检定机构
依托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我市2022年3月10日建立了市电桩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该中心为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凡属我市强制检定范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安装运营前均需由该中心免费进行强制检定。
三、强制检定工作实施
各充电桩运营单位应及时对所使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业务协同门户”平台预约申请周期检定,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预约情况完成检定任务,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业务咨询及联系电话:0543-8100660。
四、强制检定工作监管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未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单位,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要及时处理因充电桩计量准确度纠纷引起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市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要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确保计量准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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