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开展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银行范围为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东营银行,在以上6家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上月已还款的额度逐月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结算账户。
温馨提示:商业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如何办理?
委托提取人只需携带申请材料(住房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款流水原件、配偶提取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前往服务大厅查询主借款人信用报告并提出商贷按月委托提取申请,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业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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