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6月27日讯 6月24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发出首批“强清”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滨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清算报告,终结该十家企业强制清算程序。该批裁定书的发出,标志着滨州市法院首批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工作顺利完成,公益清算试点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今年以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滨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公益清算机制,引导经营异常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为确保公益清算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办案人员赴外地法院专题学习取经,积极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税务等部门对接,召开座谈会3次,研究制定《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八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数据库,确立联络专员和联络群,对相关企业缴税和社保信息同步调查,确保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工作有序推进。
为充分保障市场主体权利,设立公益清算专门送达人员,向企业或企业法人拨打电话20多次,发送短信20余条,发出通知书20次、发布公告30次,向多家吊销未注销企业充分通知公益清算事宜,对于未提出异议和无能力自行清算的企业,迅速开展清算工作;对提出异议并希望自行清算的企业予以充分尊重,协调有关申请机关撤回清算申请,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经全面筛选,确定10家企业作为首批公益清算对象,确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公益清算申请主体,打破由股东或债权人申请清算案件的传统路径依赖和市场退出壁垒。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筛查确认公益清算企业的同时,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方式选任公益清算管理人,建立公益共管理人数据库,按照依次轮候的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公益清算企业确定后,根据案件情况将一定数量案件一次性指定同一机构集中办理,并与当地破产管理协会积极对接。
收到公益清算申请后,通过破产重整平台快速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依托破产重整信息网向经营异常企业快速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确保清算程序合法、效率提升。该批10件公益清算案件,平均审理用时27天。
案件办结后,清算组持法院终结裁定即可向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0家经营异常企业将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滨城区人民法院将深入总结首批公益清算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公益清算工作机制,加大公益清算工作力度,推动更多经营异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