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8月14日讯 8月14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亮进度——发展品质越来越高”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场。邀请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如山,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邵珠忠,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苏向华,介绍今年以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升发展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邵珠忠介绍,自去年6月以来,为响应广大缴存职工诉求,稳定滨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去年6月份,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0万元。同时对多孩家庭购房予以政策倾斜,适当提高了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
自今年1月份,降低了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降到3.1%,上半年为贷款职工节省利息支出4026万元。今年2月份,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原缴存时间系数法调整为账户余额20倍的计算方法,提高了青年职工和缴存数额低的职工贷款额度;将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以上”;提取后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以上”也调整为“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松了缴存职工使用资金的时间限制。
为了满足职工住房刚需和改善住房的诉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在贷款方面拟做两项调整: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余额的20倍调整为25倍。申请首套公积金贷款,单方正常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在提取方面拟做两项调整:取消提取后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提取后可立即申请贷款。推出“组合贷-组合还”提取业务,即购买自住房使用公积金加商业贷款组合贷的,除公积金贷款可利用余额冲还贷外,此商业贷款也可提取公积金余额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