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12月12日讯 12月12日,滨州市教育局发布消息,为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安全、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滨州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假期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学校
1.寒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星期六)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一)开学。
2.暑假时间:2024年7月6日(星期六)至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开学。
3.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
(二)普通高中学校
1.寒假时间:2024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星期六)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一)开学。
2.暑假时间: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至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开学。
3.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
(三)学前教育
幼儿园可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妥善执行。
(四)公共节假日
2024年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假期,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因初中、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寄宿制学校调休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至少提前3天按审批权限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确定后要提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二、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全面做好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开展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以安全、法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滑冰溺水、防传销诈骗、防欺凌、防触电、防中毒、防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放假期间,指导和提醒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对校舍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做好维护、改造和修缮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要落实好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等制度,维护好假期校园秩序。
(二)切实规范中小学假期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假期要求和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偿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三)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增强体质、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提升内涵。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科技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四)密切家校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密切家校沟通,做到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联系畅通、全员覆盖。放假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和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家长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关注孩子心理动态,与学校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老师和家长对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预警作用。引导家长与学生共同制作假期活动计划,让学生保持良好作息习惯、卫生习惯,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控制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重视学生视力保护与健康,防止沉溺网络和电子游戏,陪同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