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3月13日讯 为大力推动恢复和扩大消费,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局出发。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滨州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滨州”十大提升行动。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坚持以发现解决问题为导向,找准主攻方向,推动消费提质,严格市场监管,有效制止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在此,齐鲁网▪闪电新闻针对居民关注的消费热点进行系列报道。
买黄金,享优惠,小心被忽悠。滨州市民王女士在某超市看到有黄金以旧换新的优惠活动。于是,王女士带着自己的约39.28克旧手镯去店里,想换一个足金实心的新手镯。到店后,销售人员给她推销一款古法工艺的手镯,王女士又贴了3220元,购买了此款手镯。回家后细想,这个手镯不仅重量比她原来的手镯轻了2.3克,而且是空心的,感觉不称心。于是第二天赶紧带着相关票据到店里,要求更换其他的手镯,被店家拒绝。
王女士无奈之下把所经历的消费情况反映到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立即与该银楼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经过调查核实,消费者王女士所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该银楼负责人解释此古法工艺的手镯是“新工艺、新材料”,是以件计价的。工作人员向该银楼的负责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对银楼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查找其经营行为中的不足,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好消费者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该银楼负责人承诺按照发票上面黄金手镯的价格为消费者王女士更换同等克数的手镯,消费者王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遵循公平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条件。”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消费者不明缘由的情况下,经营者以现在的黄金饰品是“新工艺、新材料”为借口,以件计价,让消费者在无形中损失了黄金赖以保值的基础——黄金的重量,导致消费者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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