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7月20日讯 7月19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发布关于规范陆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的告知书。为保护野生动物,保障公共安全,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陆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现对有从事或邀请马戏团、萌宠表演、租赁动物活体展演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告知如下:
一、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开展公众展示展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利用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展示展演的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相应活动。已取得许可手续的单位在展示展演前要去当地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许可决定有效期内进行运输、展示展演活动,没有许可手续的,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邀请的马戏团、萌宠展示展演机构提供的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必须符合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技术标准或安全管理技术规范,且需制定应急预案,有专业的应急队伍,明确处置手段,确保紧急状态下切实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坚决禁止人与虎、狮、熊、鹰、鸮、毒蛇等猛兽、猛禽、 有毒野生动物近距离拍照、触摸等行为,禁止游人、观众投喂或者惊扰野生动物,展演中的设施设备须有效保障人与野生动物的安全隔离。
四、严禁虐待性表演、不得采取暴力踢打、鞭抽、针扎、恐吓等方式对待野生动物或者驱使其表演节目。不得展出伤残、患病野生动物或者利用其表演节目,禁止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各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有权依法依规处置,对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展演和人工繁育活动。
高新区陆生野生动物展演违法举报电话:316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