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11月2日讯 11月2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关于低速三轮车整治问题发布相关政策。
记者了解到,自2023年2月以来,滨州市公安局会同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情况摸底、会商研判,并赴德州、枣庄、聊城等地学习经验做法。结合滨州实际,市公安局牵头起草《滨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滨州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后经相关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滨州市人民政府于9月22日印发《滨州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滨州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在发布会上,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占铎介绍:目前,在市面上销售的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大多数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未纳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存在产品质量隐患和交通事故风险。根据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工信、公安、商务、行政审批等部门负责违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禁售工作。对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严格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坚决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销售行为。对于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罚款。有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