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11月23日讯 11月23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邀请滨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海岸警察支队政委张海滨,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秀诚,滨州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袁东,滨州市应急管理保障中心副主任刘宏伟,介绍《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张海滨介绍,今年,滨州市对《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作了部分修订。滨州市公安局将本着“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与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城市环境。
强化宣传引导。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大滨州市民积极参与。为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滨州市公安局将尽快组织开展对新修订《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知晓滨州市燃放政策,并自觉遵守新修订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强化巡逻防控。深入开展“警灯闪烁”行动,将警力最大限度摆上街面,提升街面“见警率”,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针对元旦、除夕、春节、正月十五等传统燃放烟花爆竹的关键节点,公安机关将提前部署,对街面、广场、网红打卡点等重点部位和场所,增加巡逻力量,提高巡逻频次和密度,及时受理群众报警和求助,及时劝阻、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强化案件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公安机关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院落等重点场所部位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其他可能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的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捣毁一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