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12月14日讯 12月14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解读《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瑞杰,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增永,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一级调研员曲秀峰,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伟召,共同介绍《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贾伟召介绍,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三区三线”,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确保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4.6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9.60万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885.35平方千米(含海防)。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94.3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鹤伴山国家森林公园,小开河、马颊河、德惠新河等河流水系,以及各类水库及湿地公园等区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690.97平方千米,包括贝壳堤岛浅海水域、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套尔河口、大口河海岛等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划》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格局、人口变化、交通区位、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因素,坚持全域统筹,充分利用河流、山川、交通基础设施等自然地理和地物边界,严格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885.0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详细规划 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与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工业控制线等控制线协同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完善农业生产生活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