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3月14日讯 为大力推动恢复和扩大消费,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局出发。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滨州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滨州”十大提升行动。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坚持以发现解决问题为导向,找准主攻方向,推动消费提质,严格市场监管,有效制止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在此,齐鲁网▪闪电新闻针对居民关注的消费热点进行系列报道。
滨州市沾化区的耿先生在2017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自身原因一直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而该小区的物业让耿先生缴纳全额的物业费,耿先生则认为应当给予减免部分物业费,这样是否可行呢?
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及时到该小区物业了解相关情况,物业处没有接收到耿先生未入住的报备信息,因此无法掌握耿先生房屋是否空置未住。经调解,物业负责人表示:可进一步确认业主水电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协议,按照6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
近两年来,空置房物业费该如何收缴成为新的投诉热点,很多业主反映“自己住宅空置六个月以上,但物业方仍然全额收取物业费不合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空置房业主需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双方认可的水、电、气使用情况为衡量标准)后,满足条件的方可享受“物业费按60%的标准收取”。
闪电新闻记者 吕敏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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